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府任免字〔2010〕9号):
一、张 静同志任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高进文同志任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总经济师;张云长、邢 华、帅毓新同志任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宋立进同志任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
潘顺华同志任六盘水市物价局(副县级机构,归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局长(保留正县级);王宜明、刘 德同志任六盘水市物价局副局长(保留副县级)。
二、刘小平、王成俊、屠明国同志任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梅建南同志任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经济师。
三、邓志宏同志任六盘水市煤炭局局长;胡鼎昌、陈 嵩同志任六盘水市能源局(市煤炭局)副局长。
四、陈官林同志任六盘水市宗教事务局局长;杨诗超同志任六盘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副主任(副局长)。
五、代云盘、蒋泽川同志任六盘水市财政局副局长;彭纪星同志任六盘水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六、马龙华、张锡钢、陈 静同志任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七、刘
丽同志任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保留正县级);姜永凤、彭启林、马 宏、于鹏磊同志任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维忠同志任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副县级机构,归口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局长(保留正县级);沈
明同志任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保留副县级)。
八、杨世昌同志任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保留正县级);李远林同志任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孙建平同志任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九、吴显龙、张同云同志任六盘水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县级);朱辉礼、许小由、胡光汝、胡书龙、刘德彬、龙伟杰、王奇兵同志任六盘水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黄光辉同志任六盘水市农业委员会总农艺师。
十、符志祥、张起亮、万昌思、张 华、史铭生同志任六盘水市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十一、高荣光同志任六盘水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寇杜波、王 静、李幼曦、邓昭华同志任六盘水市文化体育局(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
十二、郭静怡、罗兴全、付应林、刘昌芸、李文瑛同志任六盘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十三、袁潮涌同志任六盘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十四、储化年、周应寿、张金黔同志任六盘水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十五、范存文同志任六盘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学刚同志任六盘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总工程师;王圣刚同志任六盘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十六、卢 俊、牟绍璞同志任六盘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十七、黄流赋同志任六盘水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十八、朱德贵同志任六盘水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副局长(保留正县级);樊 勇、杨谦麟同志任六盘水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副局长。
十九、郑建华同志任六盘水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谢应友、张汉礼同志任六盘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
涉及政府机构改革的原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乡镇企业局(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市招商引资局(市对外经济协作办公室)、市煤炭管理局、市民族事务局(市宗教事务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房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规划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农业办公室、市畜牧事业局、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市体育事业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旅游事业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交通战备办公室)32个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行政任免规定任职的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不涉及机构改革的13个政府工作部门及2个直属事业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和市档案局、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按行政任免规定所任职务不需要重新任命。
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府任免字〔2010〕10号):
黎家良同志任六盘水市能源局(市煤炭局)副局长(试用期);
宋登远同志任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
贾应华同志任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
李雄辉同志任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试用期);
黄 浩同志任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副县级机构)副局长(保留副县级,试用期);
蒋先福同志任六盘水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
郭丙生同志任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
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府任免字〔2010〕11号):
何 枢同志任六盘水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局长。
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府任免字〔2010〕12号):
张 辉同志任六盘水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
王廷云同志任六盘水市民族中学校长,免去其六盘水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庄德红同志任六盘水市民族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蔡 军同志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府任免字〔2010〕14号):
余龙江同志任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正县级督学,其原任六盘水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董国芳同志任六盘水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主持工作),其原任六盘水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肖莉群同志任六盘水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免去其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六盘水分校副校长职务。
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府任免字〔2010〕15号):
何 方同志任六盘水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支队长。
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府任免字〔2010〕16号):
彭 康同志任六盘水市司法局副局长(保留正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