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办发〔2012〕182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服务事项清理结果公告》(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印发实施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进驻方案的通知》(市府办发〔2011〕112号)中的进驻目录不再执行。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