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府办函〔 2018 〕 32号
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六盘水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六盘水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7〕88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建设农村公路重要意义的认识。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协调发展。建立“市级统筹、县为主体、乡村落实、部门协同”的农村公路管理工作体系,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农村公路建养护管理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保障广大农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二)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机制。各级各部门深入查找“四好农村路”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尤其是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无人员管理、无经费办事等突出问题,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以“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为契机,完善政策机制,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公路朝着“四好”目标快速迈进。
(三)坚持全域推进,分步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四好农村路”发展水平高、主体责任落实好、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建设质量高、养护效果好、运营管理力度大的县率先达到“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验收标准,并及时报请省公路局进行达标验收。
三、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改善农村公路通行状况,优化农村公路网结构,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提升农村公路客运、物流水平,到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建制村通畅率达到100%。二是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机制,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达到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标准。三是农村公路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四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实现100%通客运,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客运和物流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五是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2018年盘州市通过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达标验收;2019年六枝特区通过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达标验收;2020年水城县通过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达标验收,力争再创建一个“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四、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优化路网。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优化提等工程,实现重点工业园区、现代高效农业园区、旅游景区等所在地有等级公路连接。二是全面完成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通二级路攻坚任务,实现农村公路、通组公路与高速公路、国省道有效连接,全面提高农村公路通畅率,优化农村群众出行条件。(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发展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生态文明委、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二)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坚持“依法监督,分级负责,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原则。一是强化政府监督,确保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查处率达到100%。二是落实业主主责,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建立完善中心试验室。三是完善社会监理,引入社会监理专业化服务,确保对工程的有效监理。四是发动群众监督,充分引导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五是扎实推动农村公路品质工程建设,通过农村公路品质工程创建,推动“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每年各县(市、特区、区)要创建至少1个品质工程项目,确保竣工验收评定90分及以上的项目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养护管理机构。坚持“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在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未设交管站的县级人民政府要召集编制、交通、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在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设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在每个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落实2—3名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交管站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落实村公路乡管理、村养护机制。(牵头单位: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四)进一步落实养护资金。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达到100%。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发〔2016〕16号)要求,市级财政将养护资金纳入预算安排。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交办〔2015〕42号)精神,县级财政按照每年县道油(水泥)路10000元/公里、县道泥路6000元/公里、乡道油(水泥)路6000元/公里、乡道泥路3000元/公里、村道油(水泥)路3000元/公里、村道泥路1000元/公里的标准落实养护资金。“组组通”公路按每年不低于1500元/公里的养护经费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五)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强化路政执法。市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每季度抽查督查县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一次,依法查处县级移送、提供线索和检查发现的农村公路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县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及时消除破坏公路设施、影响安全通行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做到路政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二是发动社会护路。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要指导村级制定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三是强化超限运输治理。市、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要强化对超限运输的管理,超限运输控制在2%以内。四是加大路政宣传。市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县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进一步提升公路沿线群众维护路产路权和爱路护路意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六)进一步提升客运服务水平。一是确保村村通客运。积极推动“路通车通”。同时积极探索推进“运游一体”,根据客流量开通乡村旅游客运专线。二是实现“通村村”智慧交通云平台全覆盖。完成1个市级、4个县级“通村村”农村出行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推广,力争做到知晓率达到100%,下载率达到50%。三是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对现有城乡客运资源进行优化调整,逐步消除城乡差别,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四是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建立货主和车主信息共享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有效匹配车主、货主信息,最大限度提高农村客运站利用率,提升农村物流运输组织效率。五是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农村客运车辆100%纳入卫星定位监控。(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发展委,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六盘水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责任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做好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具体办理“四好农村路”建设协调、督促、指导和考核工作。各县(市、特区、区)相应成立“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生态文明委、市旅游发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监管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县两级要根据农村公路实际,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争取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交通项目、扶贫项目、绿色项目等投入农村公路建设。要建立农村客运、农村公交运行的扶持机制。(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责任落实。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县级人民政府是“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县、乡、村具体职责,明确管辖范围内各部门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组织实施,完善相关制度,并指导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做好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负责配合县级各部门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协调服务工作,落实乡道、村道养护管理工作。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生态文明委、市水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农村公路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生态文明委、市旅游发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监管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奖惩考核。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对县级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基层督查,重点对“四好农村路”建设责任落实、政策保障、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对各县(市、特区、区)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对考核较好的县在交通项目计划、资金方面予以支持,对考核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四好农村路”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制度,扩大知情权、监督权,引导群众以主人翁精神支持、参与全市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