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府办函〔2018〕71号
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31号)精神,推进全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付昭祥(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 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何 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成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恒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厚源(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蔡永忠(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蔡 军(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雷邦元(市商务粮食局局长)
肖建军(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 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李 明(市农委主任)
周焕品(市民政局局长)
李文旭(市财政局局长)
王印春(市政府政务服务局局长)
陈 中(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行长)
喻 可(市编委办副主任)
刘绍元(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邓昌芬(市电子政务办副主任)
杨 刚(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黎永胜(盘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陈 勇(水城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子华(钟山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门 中(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蔡军兼任办公室主任,雷邦元、肖建军、吴坚、刘绍元、喻可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发展改革委代章。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审议相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日常工作,提出需由领导小组研究的问题及事项;根据黔府办函〔2018〕31号精神,研究和制定全市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负责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和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报送有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