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决定(六盘水府任〔2016〕16号):
杨继军同志任六盘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宋淑珍同志任六盘水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县级);
桂 斌同志任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正县级督学,不再担任六盘水市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秦海峰同志任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金 剑同志任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安长辅同志任六盘水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 勇同志任六盘水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六盘水市版权局)副局长;
王 鹏同志任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贺小考同志任六盘水市能源局(六盘水市煤炭局)副局长;
李卫杰同志任六盘水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六盘水市社会帮扶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 刚同志任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副县级信访督查专员;
侯竣然同志任六盘水野玉海山地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蒙元芳同志任六盘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开富同志任六盘水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六盘水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院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家彦同志任六盘水市第三中学校长,不再担任六盘水市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陈 磊同志任六盘水市第一中学校长;
王选进同志任六盘水市第二中学校长;
杜虹洁同志任六盘水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长;
周朝飞同志任六盘水市民族中学副校长;
陈永军同志任六盘水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升阳同志任六盘水市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薛宗伟同志任六盘水市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大宇同志任六盘水市民族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玉飞同志任六盘水市第一实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碧胜同志任六盘水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六盘水市幼儿师范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朝发同志任六盘水市教育局调研员;
杨一飞同志任六盘水市教育局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六盘水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六盘水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院长(主任)职务;
李艾秋同志任六盘水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调研员;
彭大章同志不再担任六盘水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 旭同志不再担任六盘水市水务局副局长,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广向同志不再担任六盘水市安全执法监察局(六盘水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董国芳同志不再担任六盘水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六盘水市幼儿师范学校)校长职务,保留正县级;
杨云和同志不再担任六盘水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县级;
樊国庆同志不再担任六盘水市第二中学校长职务,保留正县级;
周扬平同志不再担任六盘水市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县级;
朱放鸣同志不再担任六盘水市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县级;
李 植同志不再担任六盘水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王晓春贵州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有柏六盘水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