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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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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府办函〔2016〕106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六盘水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

(2016—2018年)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210号)、《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六盘水党发〔2015〕40号)文件精神,结合六盘水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围绕打造大健康旅游目的地城市目标,大力推动全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以基层为重点,以增强防病治病能力为核心,着力加强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内涵建设,完善政策机制、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切实推动医疗卫生优质资源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全力构建“15分钟城市社区健康服务圈”和“30分钟乡村健康服务圈”,让城乡居民就近享受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目标

  自2016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推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跨越发展;加快转变管理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基本形成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格局;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工作的政策倾斜力度,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18年,实现县、乡、村三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诊断能力、疾病治疗能力、疾病康复护理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有效破解“看病远、看病贵、看病难”的突出问题。

  三、重点任务

  (一)理顺基层卫生管理运行机制,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为。

  1.统一规范机构名称标识。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农卫发〔2011〕6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4〕33号)、《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委办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卫计发〔2014〕36号)要求,规范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及村卫生机构名称。

  (1)乡(镇)卫生机构名称:xx县(特区、区)xx乡(镇)卫生院,挂xx县(特区、区)xx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

  (2)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卫生机构名称:xx县(特区、区)xx街道办事处(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3)村级卫生机构名称:xx乡(镇)xx村卫生室。

  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识采用全国统一式样。

  2.统一规范设备配置。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五个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09〕98号)要求,按照查缺补漏、填平补齐的原则配齐上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设备;对于一般乡镇卫生院和新晋二级或三级综合医院的,对照《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30号)要求配齐所需设备;对于创建二级甲等、三级甲等医院及甲等乡镇卫生院的,按照创建标准配齐;对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备配备,还应符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的规定;对于开展学科建设、主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齐拓展业务所需医疗设备。

  3.统一规范基本药物管理。按照《贵州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系列文件要求,统一规范基本药物采购管理。2017年前,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要组建药事监管小组建立药事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所有药品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推进县乡村一体化配送,保障基层药品供应;对基本药物价格、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统一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按照中央及省编制部门的有关要求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102号)精神,理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乡镇卫生院人、财、物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确保对县域范围内的医疗卫生人才资源进行有效统筹、对业务进行强化管理和考核、全面落实奖励激励性政策。积极探索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发展机制,形成“促县帮乡、县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在2018年内全面实现基层医疗卫生县乡村一体化管理。

  5.统一绩效工资来源。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2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102号)等文件要求,建立以绩效工资制度为核心,符合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机制、考核机制和人事制度。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主要来源3个方面,即:当年财政拨付个人工资总额中纳入绩效考核的部分;在核定收支、核定补助不变的前提下,当年取得的收支结余部分(包括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化为业务收入除去成本的结余、医疗业务收支结余、基本药物项目补助转化为业务收入等)的40%;其它来源。

  (二)全面提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到2018年,各县(特区、区)政府必须举办1所综合公立医院和1所中医医院并实现100%的县级人民医院和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50%的县级人民医院力争达到三级综合标准(六枝特区、盘县各1家);实现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100%达到国家标准,实现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达到90%以上,有效保障基层群众就医。

  1.全面加强县级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到2018年,各县(特区、区)至少引进培养1名以上医学研究生作为学科带头人或技术引领人才,推广应用各类高新医疗技术。认真抓好高层次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鼓励提升学历、参加国家注册证书考试、晋升正高职称、进修深造,并按规定落实好有关待遇。对引进到我市医疗机构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市、县制定出台的引进人才优惠激励政策外,用人单位可自主制定实施激励政策;到2018年,实现卫生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超过95%,50%的45周岁以下执业医师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实施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万人培训计划,80%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年内接受专业学习培训不少于3个月;县级医院院长全部纳入组织部门培训计划。到2018年,全市培训县级各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00人次以上。完成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全力支持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社区医学、全科医学等专业人员。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制定年度用人需求计划,配齐配强卫生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不受报考人员比例限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考核录用。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合理配备临床药师,规范临床药师执业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提升药事管理能力。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工作的政策倾斜力度,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各类专业人才按照六盘水党发〔2015〕40号文件要求兑现相关激励政策。

  2.全面提升县级疾病诊断能力。优化配置和使用诊断设备,实现县级医院设备标准化配置达100%。建立诊疗设备科学管理和规范使用制度,促进安全有效利用。全面加强影像、检验、检测等科室建设,支持引进使用先进诊断技术,积极推进建设区域性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中心。巩固远程医疗全覆盖成果,完善“全天候全覆盖”远程医疗运行保障机制,发挥远程医疗服务对提升县级医院疑难重症诊断能力的作用。2016年,持续开展远程会诊和远程教育培训,建立远程区域诊断中心,推进影像、检验、心电等专项远程诊断服务和质量控制。到2018年,完善远程医疗政策和工作机制,丰富远程医疗服务内涵,实现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安全、高效、可持续运行。全力推进电子病历共享平台建设,完善电子病历各系统功能,实现区域互联互通,为提高远程诊断质量提供完整基础信息。到2018年,100%的县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评级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50%的县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评级力争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

  3.全面提升县级疾病治疗能力。到2018年,100%的县医院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重点加强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援能力,及时有效处理相关专科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加强重点学(专)科建设,按照六盘水市重点学(专)科建设标准,加强市级以上重点学(专)科建设。到2018年,每个县级医院建设5个以上市级重点学(专)科;培育提升5个以上薄弱学(专)科,重点加强近三年疾病外转率排名前5至10位的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加强重症医学科、急诊急救体系建设,实现县级急救指挥机构全覆盖。支持引进先进治疗设备,应用先进实用技术。积极开展对口帮扶,依托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加大县级医院与核心专家的联络对接力度,争取浙江、大连等地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我市县级医院,落实市内三级医院帮扶县级医院制度,重点帮助每个县级医院建成5个重点学(专)科及重症医学科、急诊急救体系,帮助县级医院培养150名专业骨干人才。完善服务基层工作机制,凡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应到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1—2年。深化市内医院帮扶活动,从市内各三级医院选聘一批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到县级医院担任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院长助理、科室主任等,定期选派专家到县级医院开展义诊、讲学、科研等活动。

  4.全面提升县级疾病康复护理能力。加强康复护理机构建设,各县(特区、区)要充分发挥“中国凉都”的气候品牌优势,将康复医疗机构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建设规划。医疗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康复护理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加强与老年病院、慢性病院和护理院等医疗机构的分工合作,提供康复护理服务。到2018年,县级医院全部设置康复医学科。支持社会资本建设康复医院。加强康复护理人才培养培训,优化康复护理专业设置,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康复护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按照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配齐配强护理人员,到2018年,100%的县级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与护理人员比例达到1:0.6,实际开放床位数与病区护士比例达到1:0.4。充分发挥中医药康复护理优势,大力推广中医康复适宜技术,建立集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于一体的全链条发展模式,开展中医特色服务、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辅具服务等康复服务,提高中医康复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18年,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室,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比例大幅提升。

  5.全面提升县级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到2018年,实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化,实现实验用房、业务用房、保障用房、行政用房等功能区域建设布局合理、比例适当、安全卫生、环保节能,力争实现A类设备配置率达到100%,实现检验检测能力大幅提升。引进培养50名技能型人才,提升现场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测水平。配齐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到2018年,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配置力争达到1.2人/万常住人口。切实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和重大疫情,严格疫苗采购和配送程序,落实疫苗冷链和追溯管理措施,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预防接种服务,确保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强化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工作,提高各类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早期发现、诊断治疗和处置能力,到2018年,各县(特区、区)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500/10万以下,肺结核病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的人数达到90%以上,基本消除麻疹、麻风、疟疾,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效。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重大慢性病防控和管理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确保到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示范区,六枝特区继续巩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开展食品安全动态监测工作,扩大食源性疾病监测。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积极组建健康教育促进专业机构。推进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盘县疾控中心尽快建成投入使用;2017年底,力争六枝特区疾控中心建设项目开工,完成钟山区疾控中心改扩建工程,2018年投入使用。全面提升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到2017年,100%的县建成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危重症救治中心。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国家和省级妇幼健康优质示范工程,到2018年,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示范县2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需求。

  6.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管理能力。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职能,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2016年,组建完成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全面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实行政事分开,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进院长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科学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县级医院药品采购价格、科学合理用药、规范医疗行为、群众满意度等的全程监控。健全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实行规范化的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和基本规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医疗器械行为。

  (三)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枢纽作用。2017年,在实现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和执业医师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全覆盖。2018年,建设提升10所以上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其中:六枝特区至少建成2所,盘县至少建成5所,水城县至少建成2所,钟山区至少建成1所。全市所有中心乡镇卫生院力争创建甲等乡镇卫生院,其中六枝特区10所,盘县12所,水城县8所,钟山区5所。逐年提高乡镇卫生院床位使用率。每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应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每3—10万居民应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努力实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实现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实现乡镇卫生院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全额报销。

  1.全面加强乡级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学历提升教育,实施乡镇卫生院专升本培训项目,医务人员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提升并回原单位工作的,学杂费在取得相应学历后由乡级财政全额报销。到2018年,实现85%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20%左右的乡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每年安排40名执业(助理)医师进行全科方向临床培训1年;每年安排40名拟在或已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在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系统培训2年。加强药师队伍建设,合理配备使用药师,强化培训,提高药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水平和药事管理能力。强化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将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纳入组织部门培训计划,确保到2018年,所有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岗位管理全员轮训1次,所有乡镇卫生技术人员轮训1次。落实医疗卫生人才到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的政策措施,每年组织100名以上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人才到乡镇卫生院服务1年以上,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人才;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新进或晋升职称前医务人员必须到乡镇卫生院服务1年以上;优化人才引进政策,二本及以上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含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毕业生),可直接签约录用;对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全科医生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考核方式录用。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可不作外语、计算机和科研方面的要求;落实即评即聘政策,逐步提高高级职称人员比例。对到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各类专业人才按照六盘水党发〔2015〕40号文件要求落实激励政策。

  2.着力提升乡级疾病诊断能力。巩固提升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成果,按照城市规划布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力争到2017年,50%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成标准化卫生服务中心,到2018年实现全覆盖。大力推动远程医疗全覆盖,构建以县级医院为中心,加强影像检验专业队伍、区域检验系统和影像系统建设,建立乡镇卫生院疑难病会诊和影像、心电、检验等医技诊断及质量控制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到2017年实现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全覆盖,逐步建立完善远程医疗运行机制。切实加强诊断设备配置,配备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静态心电图机、动态心电图机、彩超、尿分析仪、血球计数仪、电解质分析仪、全科诊疗仪等数字化检测检验设备,配齐检测检验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质量控制,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3.着力提升乡级疾病治疗能力。加大特色专科建设力度,以特色科室建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重点在急诊急救、产科、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特色技术治疗、慢性病康复护理等方面培育和扶植一批适合基层需求的特色服务项目。深化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完善二级以上医院与乡镇卫生院长期协作机制,常年派驻3名以上工作人员(含医疗、护理、管理人员)开展出门诊、管病床、做手术、带教学等活动,重点帮助提高当地近3年外转率排前5位病种的医疗救治能力。2017年,实现二级医院帮扶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搭建“学技术、当能手、创一流”的平台,激励卫生技术人员钻研业务、提升能力、改善服务,开展全员练兵、技能大赛活动,强化技术能力提升。

  4.着力提升乡级疾病康复护理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康复护理病床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置安宁疗护、老年养护病床。加强康复护理人员培训,提升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的康复护理水平。支持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推广针灸、推拿、拔罐、中医熏蒸等技术,发挥中医药在康复和“治未病”中的优势和作用。

  5.着力提升乡级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合理设置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落实公共卫生人员的福利待遇,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行为,不断提升乡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水平。到2018年,力争实现以县为单位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儿童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85%以上,以乡镇为单位的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乡镇规范化数字接种门诊覆盖率达80%以上。

  6.着力提升乡级医疗机构管理能力。采取对口支援、巡回医疗等方式,不断构建“促县帮乡、县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逐步建立起上下联动、资源整合、利益共享的县乡一体化管理机制。配齐所需专业人员,切实解决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紧缺问题。扎实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指标体系,强化宣传发动,全面推进以“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农村居民满意信任”为目标的“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到2018年基本实现10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标准。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制度,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提高绩效工资比例,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激励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积极实施县、乡、村一体化药品配送,重点保障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药品供应,实现基本药物品种齐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及时。

  (四)全面提升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网底作用。按照“三室分离”、“六室分离”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改造力度,2018年完成60%以上建设任务。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实现95%的村医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切实解决村医养老保险和职业风险防范问题。

  1.大力提升村级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学历提升教育,帮助尚未取得医学类中专学历的在岗村医取得中专学历。完善村医培训进修制度,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年对所有在岗村医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达到70学时以上;各县(特区、区)每年遴选10名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免费培训1个月。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力度,确保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对到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各类专业人才按照六盘水党发〔2015〕40号文件要求落实激励政策。

  2.大力提升村级疾病诊治能力。全面改善村卫生室服务条件,规范设置诊断室、治疗(处置)室、公共卫生(预防接种)室、药房、妇检室;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增设观察室(床);有条件的设立健康教育室、值班室、康复室和独立卫生间,对交通不便或人流量大的景区景点内村卫生室,鼓励设立远程医疗点;按照标准配齐村卫生室各类诊疗设备,配置健康一体机等检测设备。建成基本诊疗、公共卫生、健康档案等管理服务为一体的信息系统。

  3.大力提升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落实村卫生室健康教育、预防保健、慢性病随访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强化村医基本公共卫生知识和规范培训。完善和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和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4.大力提升村卫生室管理能力。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执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定期到村卫生室轮岗制度,统筹村卫生室机构设置规划与建设、人员准入与执业管理、业务、药械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规范管理。2017年内,各县(特区、区)要制定出台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和执业风险化解机制,不断改善执业环境。

  5.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大力鼓励城市社区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到2018年度,力争每万名城市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和管理水平,努力构建“15分钟城市社区健康服务圈”,为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奠定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工作,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纳入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重点目标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分工协作配合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要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制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任务完成。

  (二)落实投入政策。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切实加大财政投入。要强化项目编制申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要整合医疗卫生专项资金,盘活医疗卫生存量资金,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着力强化经费保障。

  (三)配齐专业人员。各县(特区、区)要按照总量控制、分类核定、统筹使用的办法,配齐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专业人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乡镇卫生院人员达到服务人口的0.8—1.4‰。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补齐空编人员。

  (四)强化医保支持。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优化新农合即时结报服务,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农合支付比例。调整完善新农合保障目录,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县级与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支持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慢性病患者。

  (五)完善考核评估。各级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逐级分解工作任务,逐级落实工作目标。加强督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挂账整改,对进展快、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未完成任务的要约谈通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群众感受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实效。

  (六)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加大政策培训,提高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的执行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宣传工作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信心,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环境。